发布时间:2025-02-22 10:33:04    次浏览
本网讯(实习记者廖一)昨日上午9点30分,按照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总体工作安排,拉萨市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组织支队各外勤大队及七县交警大队负责事故办理民警参加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业务培训。记者从拉萨市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获悉,自酒驾入刑以后,拉萨市各交警大队在办理酒驾案件过程中,存在着办案不规范,酒驾案件有所增加的现象,故举办此次业务培训。参加此次培训的学员都是来自全市交管系统的一线办案民警,共有46名民警参加此次培训。此次培训主要是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醉酒驾驶有关条款的贯彻实施,规范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广大民警的办案效率和质量。会议中重点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讲解了醉驾案件办理的相关程序,分析了交警在办理醉酒驾驶案件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采访中,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事故大队大队长讲道:“此次培训主要是针对我们的一线办案民警,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规范我们的办案程序。”培训后,不少培训民警也表示,此次的培训及时又必要,并总结了各自大队在办理醉酒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认真贯彻培训所得的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